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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武术段级制(试行)

中国传统武术段级制

中国传统武术段级制 (试行) 为推动中国传统武术的广泛推广,按照“解放思想、逻辑清晰、体系成熟、便于推广”的总体要求,坚…

中国传统武术段级制

(试行)

为推动中国传统武术的广泛推广,按照“解放思想、逻辑清晰、体系成熟、便于推广”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保护传统武术拳种传承为己任,以方便国际传统武术爱好者学习为宗旨,经广泛调研论证,经过调整完善,本会现正式启动“武脉守护计划”挖掘整理中国传统拳种,联合传统拳种传承人,制定传统拳种标准化技术体系和段级系统,以符合国际市场运营习惯,更好的进行市场推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中国传统武术段级制是对传统武术爱好者综合技术能力的评定。本细则由中国澳门武术总会段级考评中心制定(以下简称“澳武段考中心”)。

第二条为弘扬传统武术文化,建立标准化的传统拳种评价体系和技术等级行业标准,构建完善的市场化教学和考评服务体系,推动传统拳种在世界范围的推广和发展,特制定《中国传统武术段级制》(以下简称“传武段级制”)。

第三条传武段级制设级别、段位二部分,适用于所有传统武术拳种。

(一)级别由低至高依次设置为:1级至12级。

(二)段位由低至高依次设置为:1段至9段。

第四条段级的授予有晋升与套考两种方式。

(一)晋升:自初次认定级别或段位以后,必须逐级逐段晋升。凡技术水平已达到更高一级段级水平和相关条件,经考评合格者,可授予高一级段级。

(二)套考:凡无段级者,年满18岁或以上,且已达到一定级别水平和相关条件,可申请参加套考,经考评合格,可授予相应的级别。套考只能申请一次,且最高只能授予6级。

第二章 晋级、晋段

第五条晋级、晋段和套考对象

具有相应拳种技术和理论水平的会员,均可申请晋级、晋段或套考。

第六条考试、考评内容

由各传统拳种自行组织本拳种的专家传人进行整理教学和考评内容(可参照《澳武段考中心传统拳种段级整理标准和要求》)。经澳武段考中心专家组共同审议符合要求后,可确定为本拳种的技术标准。并作为传武段级制教学和考评内容。

第七条考试分值

传武段级制技术考试每项以 10 分为满分。

第八条晋级、晋段条件

(一)级别

参加考评的会员,18岁以下需从一级开始考评,逐级晋升。武术礼仪规范并掌握所学拳种规定内容,完成规定的训练课时数,并在考评现场演练规定动作。经现场裁判考评成绩合格后可晋升高一个级别。

(二)初段位

一段:凡年龄达 16周岁,级别达到12级满1年或以上,培训120课时或以上,掌握所学拳种规定内容,并在考评现场演练规定动作。经现场裁判考评后成绩合格,以及参加由澳武段考中心认定的武术比赛成绩合格,可申请晋升一段。

二段:获得一段满1年或以上,培训140课时或以上,掌握所学拳种规定内容,并在考评现场演练规定动作。经现场裁判考评后成绩合格,以及参加由澳武段考中心认定的武术比赛成绩合格,可申请晋升二段。

三段:获得二段满1年或以上,培训160课时或以上,掌握所学拳种规定内容,并在考评现场演练规定动作。经现场裁判考评后成绩合格,以及参加由澳武段考中心认定的武术比赛成绩合格,可申请晋升三段。

(三)中段位

四段:获得三段满2年或以上,培训200课时或以上,注重武德修养,具备所学拳种理论,熟练掌握所学拳种规定内容,并在考评现场演练规定动作。经现场裁判考评后成绩合格,以及参加由澳武段考中心认定的武术比赛成绩合格,可申请晋升四段。

五段:获得四段2年或以上,培训260课时或以上,注重武德修养,具备所学拳种理论,熟练掌握所学拳种规定内容,并在考评现场演练规定动作。经现场裁判考评后成绩合格,以及参加由澳武段考中心认定的武术比赛成绩合格,可申请晋升五段。

六段:获得五段满2年或以上,培训320课时或以上,注重武德修养,具备所学拳种理论,熟练掌握所学拳种规定内容,并在考评现场演练规定动作。经现场裁判考评后成绩合格,以及参加由澳武段考中心认定的武术比赛成绩合格,可申请晋升六段。

(四)高段位

七段:获得六段满 4 年,年龄在 40 周岁及以上(做出特殊贡献者,可适当放宽),系统掌握某一拳种的技术和理论体系。并取得一定的成绩,遵守武德、品行端正,对传统武术运动普及推广、传承发展等做出一定贡献;可申请晋升七段,澳武段考中心评审通过后颁发证书和特制奖牌和“武侠”牌匾。

八段:获得七段满 5 年,年龄在 45 周岁及以上,熟练掌握所练拳种的技术和理论体系,为武术传承发展、普及推广取得突出成就,武德高尚、大智大慧,一专多能。可申请晋升八段,澳武段考中心评审通过后颁发证书和特制奖牌和“武魁”牌匾。

九段:获得八段满 6 年,年龄在 55 周岁及以上,德艺双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为武术普及推广做出巨大贡献。被其所在国各级考评中心公推为传统武术技艺贡献最大及最高地位者,澳武段考中心评审通过后颁发证书和特制奖牌和“武尊”牌匾。

(五)荣誉段位的条件

对传统武术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知名人士,在民间具有较大影响力、德高望重的老拳师,主要拳种传承人等,可由各国一级考评分中心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经澳武段考中心审核批准,授予相应的武术荣誉段级。具体须按照《中国澳武段级考评中心荣誉段位授予办法》相关规定实施。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九条澳武段考中心是中国传统武术段级制工作管理和考评的最高机构,负责世界传统武术段级制日常管理工作。各国段级制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区域性各级分中心负责其辖区内段级制日常管理和相关工作。

第十条澳武段考中心是各国区域性段级制考评中心的直接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各国一级单位会员即是澳武段考中心一级考评中心,是各国区域性段级制工作的管理机构,经报批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各国二级单位会员可向所属辖区一级考评中心申请成立二级考评中心,并逐级报澳武段考中心批准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若该国尚未设立段级制一级考评中心的,或已设有一级考评中心但未能正常开展工作,以及有其他特殊情况时,该地区考评中心可由澳武段考中心直接负责,或委托其他单位临时负责当地段级制相关工作。

第四章 考评机构

第十四条段级考评机构是武术级别、段位培训,考试、评审和成绩认定的执行机构。段级考评机构设置实行“分级设点,就地考评”的原则。

第十七条段位考评中心

(一)一级考评中心由澳武段考中心批准、授权和管理。一级考评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六段及以下段级培训和考评工作,并报澳武段考中心审批和发证。

(二)二级考评中心由澳武段考中心批准、授权和管理。二级考评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三段及以下段级培训和考评工作,并逐级上报澳武段考中心审批和发证。

第十八条凡在世界各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满足组织开展段级制考评工作需要,有固定考试场地设施和人员,符合相应等级条件的各类俱乐部、培训机构以及各类高等院校等机构,均可申请成为澳武段考中心单位会员,申报设立相应段级考评中心。

第五章 段位认定

第十九条各级考评机构在其权限内,对申报晋级、晋段者的考评结果进行认定。段级认定实行“分级认定,逐级备案” 的原则。

(一)澳武段考中心负责晋升高段位人员的评审,并备案发证;

(二)一级考评中心负责六段及以下考评与成绩认定,并报澳武段考中心备案发证;

(三)二级考评中心负责三段及以下考评与成绩认定,并报澳武段考中心备案发证;

第二十条澳武段考中心对考评认定后,证书均有澳武段考中心主席签发并通过官方网站公布,提供免费查询。

第六章 证书、徽章与服装

第二十一条澳武段考中心统一制定段位证、级别证、教练员证、考评员证、裁判员证、监督委员证等证书。

第二十二条证章

级别:1-12级证书和奖牌;

段位:初段位1-6段证书和奖牌,高段位7-9段证书、奖牌和牌匾;

第二十三条服装分训练服、考试服、考评员服、教练员服、裁判员服等,服装样式由澳武段考中心统一规定。

第七章 权 利

第二十四条获得级别者,具有优先参加澳武段考中心及各级单位会员主办或组织的竞赛、培训、交流等活动的资格及优惠条件。

第二十五条获得初级及以上段位,经考评合格,具有担任俱乐部、培训机构教练及开办俱乐部、培训机构的资格。

第二十六条获得武术中段位及以上者,具有优先参加各级教练员、考评员、裁判员考试、考核、认定等活动的资格及优惠条件。

第二十七条获得武术高段位及以上者,具有优先参加由澳武段考中心及各级单位会员主办或组织的竞赛执裁、培训执教、段级考评及申请进入澳武段考中心专家组等活动资格。

第八章 义 务

第二十八条遵守《中国传统武术段级制》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第二十九条热爱武术事业,积极参与武术活动,弘扬武术精神。

第九章 处 罚

第三十条获得段级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澳武段考中心和一级考评中心根据段级制管理权限,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和撤销其段级资格等处罚开除出本体系。

(一)用不正当手段获得段级证书或伪造本会等相关资格证书;

(二)加入涉嫌违规的其它武术组织;

(三)武德败坏,背离武术精神;

(四)借武术之名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第十章 其 他

第三十一条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二条此《中国传统武术段级制》由中国澳门武术总会段级考评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

中国澳门武术总会段级考评中心

2025年8月18日

本文件以主办 / 考评机构最终发布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