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武术教练员技术等级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传统武术段级制 教练员技术等级认定与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传统武术教练员师资队伍建设,规…
中国传统武术段级制
教练员技术等级认定与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传统武术教练员师资队伍建设,规范行业发展,提高执教人员的专业技能与教学训练水平,加强教练员服务和监管,推动传统武术运动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传统武术运动发展实际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传统武术教练员,是指经澳武段考中心培训、考核、认定,并进行注册管理,在各类学校、俱乐部和民间从事传统武术传承工作的武术执教人员等(以下简称教练员)。
第三条各级教练员实行统一注册、分级管理、动态考核的原则。教练员参加相应武术教学、训练和指导等业务活动,应符合相关专项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加入澳武段考中心平台的中国传统武术拳种教练员师资队伍。
第二章 等级标准与条件
第五条教练员技术等级由低到高分为6至1级。
第六条申请获得教练员技术等级称号者,应自觉遵守澳武段考中心各项规定,武德高尚、为人师表,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须年满18周岁,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初级教练员
6级教练员条件:
(1)获得本拳种级别7-8级及以上技术等级;
(2)系统习练本拳种3年以上,从事武术教学助教工作满100课时以上,教4级及以下学员超过30人,参加级别考试超过25人,晋级超过20人;
(3)掌握本拳种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运动规律,掌握本拳种的技术训练方法;
(4)参加教练员培训并通过考核,完成澳武段考中心年度注册。
5级教练员条件:
(1)获得本拳种级别9-10级及以上技术等级;
(2)系统习练本拳种3年以上,从事本拳种教学满300课时以上,教6级及以下学员超过40人,参加级别考试超过35人,晋级超过30人;
(3)掌握本拳种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运动规律,掌握本拳种的技术训练方法;
(4)参加教练员培训并通过考核,完成澳武段考中心年度注册。
(二)中级教练员
4级教练员条件:
(1)获得本拳种级别11-12级及以上技术等级;
(2)系统习练本拳种4年以上,从事本拳种教学满400课时以上,教9级及以下学员超过80人,参加级别考试超过75人,晋级超过70人;
(3)了解运动损伤预防知识,掌握本拳种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运动规律,掌握本拳种的技术训练方法;
(4)参加教练员培训并通过考核,完成澳武段考中心年度注册。
3级教练员条件:
(1)获得本拳种段位1段及以上技术等级;
(2)系统习练本拳种5年以上,从事本拳种教学满500课时以上,教12级及以下学员超过100人,参加级别考试超过95人,晋级超过90人;
(3)系统掌握本拳种训练理论和运动规律、运动防护知识,熟悉本拳种竞赛规则,熟练掌握本拳种技术训练和锻炼健身指导方法;
(4)参加教练员晋级培训并通过考核,完成澳武段考中心年度注册工作。
(三)高级教练员
2级教练员条件:
(1)获得本拳种段位3段及以上技术等级;
(2)系统习练本拳种6年以上,从事本拳种教学满600课时以上,教一段及以下学员超过200人,参加段级考试超过185人,晋级超过170人;
(3)系统掌握本拳种训练理论和运动规律、运动防护知识,熟悉本拳种竞赛规则,熟练掌握本拳种技术训练和锻炼健身指导方法;
(4)参加教练员晋级培训并通过考核,完成澳武段考中心年度注册工作。
1级教练员条件:
(1)获得本拳种段位5段及以上技术等级;
(2)系统习练本拳种6年以上,从事本拳种教学满700课时以上,教3段及以下学员超过300人,参加段级考试超过265人,晋级超过250人;
(3)系统掌握本拳种训练理论和运动规律、运动防护知识,熟悉本拳种竞赛规则,熟练掌握本拳种技术训练和锻炼健身指导方法;
(4)参加教练员晋级培训并通过考核,完成澳武段考中心年度注册工作。
第三章 培训考核与审批
第七条澳武段考中心是负责各级教练员各类培训和考核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统一规范的指导性培训文件,并对单位会员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各级教练员培训与考核施行年度计划制,由澳武段考中心直接负责组织举办或委托授权各国符合资质单位会员组织举办,并严格按照澳武段考中心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一)澳武段考中心负责所有各级教练员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认证、注册及日常管理工作,并直接负责组织开展高级、中级教练员培训、考核、认证工作。
(二)获得委托授权的各国一级单位会员,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初级传统武术教练培训、考核工作,高级、中级教练员初审申报工作,以及各级教练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获得委托授权的各相关单位会员,需在澳武段考中心的直接领导组织下,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相应级别传统武术教练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九条如有区域性一级单位会员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可由澳武段考中心直接负责,或委托符合资质的单位临时负责各级教练员技术等级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十条申报各级教练员技术等级者,必须参加澳武段考中心组织的相应级别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技术和理论考核。
第十一条各级教练员技术等级证书、徽章由澳武段考中心统一监制、颁发。
第四章 注册与管理
第十二条澳武段考中心对各级教练员,按照统一注册、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年度注册管理制度,各级教练员须每年在澳武段考中心注册管理。
第十三条各级教练员在取得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后,须按照澳武段考中心统一要求定期进行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继续注册。初级教练员须每两年参加一次,由澳武段考中心或各级单位会员组织举办的教练员培训或晋级班;高级、中级教练员必须每3年参加一次由澳武段考中心组织举办的培训班。
第十四条澳武段考中心将于每年度12月份,集中受理各级教练员注册申请,各级教练员应提前20个工作日,在澳武段考中心官网填报个人注册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并逐级提交澳武段考中心审核通过后,完成年度注册。
第十五条教练员注册名单将通过澳武段考中心官网公布,并提供公开查询。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各级教练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由澳武段考中心或各级单位会员组织举办的相应级别的教练员学习培训与考核,并按规定申请晋升技术等级;
(二)受澳武段考中心或各级单位会员选派,参加相应各级各类武术培训、教学或指导工作;
(三)向澳武段考中心或各级单位会员提出培训工作或教练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可向澳武段考中心或各级单位会员提出申请,参与武术段位制教学、培训和考评活动;
(五)对于受到的处罚有进行申诉的权利。
第十七条各级教练员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澳武段考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热爱传统武术、遵守武德;
(二)努力钻研并熟练掌握武术理论技术知识,注重积累经验、总结提高;
(三)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澳武段考中心和各级单位会员指派的武术教学工作任务;
(四)服从管理,按规定参加相应技术等级教练员的年度注册与培训考核。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澳武段考中心将根据教练员的工作表现和成绩给予奖励和处罚。
第十九条教练员违反职业道德和规范,以及澳武段考中心各项管理规定,对传统武术事业发展造成恶劣影响的,澳武段考中心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降级直至注销其等级的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解释与修订权归澳门武术总会段级考评中心。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澳门武术总会段级考评中心
2025年8月18日